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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2020年股東常會,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

委員會之運作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職責為審議下列事項: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審議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審議重大之資產及衍生性商品之交易。

  • 審議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審議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評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審議年度財務報告及各季度財務報告。

  • 審議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

  • 審議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2025-2026)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平均每季召開一次,運作皆依法令及其規程辦理。
議事內容包括審閱財務報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名單任期時間為:2023/06/09-2026/06/08

職稱

姓名

主要學歷

主要經歷

召集人

王永正

中興大學工商管理學系

中興大學教授兼法商學院總務主任
國立台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委員

張玉山

國立交通大學資訊科學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特聘教授兼行政副校長

委員

陳宥杉

國立政治大學企管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特聘教授兼學術副校長

委員

鄭桂蕙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兼任教授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由4位獨立董事組成,本屆委員任期為2023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08日。其職權包括審核公司財務報表、監督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監督公司內部規章遵循相關法規等,必要時指派部門主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等列席討論,本公司審計委員會2025年度共召開4次會議,成員出席率為100%;2026年度共召開2次會議,成員出席率為87.5%。
千如集團審計委員會運作詳細情形可參考2025年股東會年報:
https://www.atec-group.com/storage/system/exo/shareholder/2026/%E5%B9%B4%E5%A0%B1.pdf (P.29)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2025年度共召開4次會議,成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席次數(A)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召集人 

 王永正 

 4 

 0 

 4 

 100.00 

 

委員

張玉山

4

0

4

100.00

委員

陳宥杉

4

0

4

100.00

委員

鄭桂蕙

4

0

4

100.00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2026年度共召開2次會議,成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席次數(A)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召集人 

 王永正 

 1 

 0 

 2 

 50.00 

 

委員

張玉山

2

0

2

100.00

委員

陳宥杉

2

0

2

100.00

委員

鄭桂蕙

2

0

2

100.00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2026)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平均每季召開一次,運作皆依法令及其規程辦理。
議事內容包括審閱財務報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名單任期時間為:2026/06/09~2029/06/08

職稱

姓名

主要學歷

主要經歷

召集人

張玉山

國立交通大學資訊科學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特聘教授兼行政副校長

委員

陳宥杉

國立政治大學企管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特聘教授兼學術副校長

委員

鄭桂蕙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兼任教授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本屆委員任期為2026/06/09~2029/06/08。其職權包括審核公司財務報表、監督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監督公司內部規章遵循相關法規等,必要時指派部門主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等列席討論,本公司審計委員會2026年度共召開2次會議,成員出席率為100%。千如集團審計委員會運作詳細情形可參考如下: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2026年度共召開2次會議,成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席次數(A)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召集人

張玉山

2

0

2

100.00

委員

陳宥杉

2

0

2

100.00

委員

鄭桂蕙

2

0

2

100.00

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註一之標準與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2026年03月12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2026年03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董事會評估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程序及具體評估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標準:

  • 專業性:查核經驗、訓練時數、流動率、專業支援。

  • 品質控管:會計師負荷、查核投入、案件品質管制複核(EQCR)複核情形、品管支援能力。

  • 獨立性:非審計服務、客戶熟悉度。

  • 監督:外部檢查缺失及處分、主管機關發函改善。

  • 創新能力:創新規劃或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