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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管理

內部稽核單位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年度稽核計劃,經董事會通過執行。內部稽核單位每月交付內部稽核報告予獨立董事,並出席董事會向各董事提出報告說明並進行溝通。2022年透過各部門年度內控自行評估作業,就其作業項目進行自我檢視,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設計,其執行係屬有效,且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內部稽核目的:本公司設置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以衡量現行控制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並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評估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 稽核範圍:本公司內部稽核作業執行範圍包括評估及覆核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各類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 稽核對象:本公司內部稽核作業執行範圍包括公司內部各單位所負責之業務及未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之子公司所有業務。子公司若設有專任內部稽核人員,覆核其所陳報之稽核報告,並追蹤其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 稽核作業程序:分為籌備階段、執行階段及最後階段。籌備階段依稽核項目規劃查核方向及辨認所需資料。執行階段為發出稽核通知、檢視樣本資料、與受查單位溝通及撰寫稽核報告。最後階段則為稽核報告送簽、稽核報告交付及後續缺失異常追蹤改善。
  • 稽核作業之型態:
  1. 年度計劃例行稽核:依董事會核准之年度稽核計劃執行各項稽核作業。
  2. 專案導向稽核:依本公司董事會、管理階層指示或專案、業務所需,執行特定稽核項目查核。
  3. 自行評估作業:督促本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一次,並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
  • 稽核報告之呈報流程:
  1. 內部稽核人員除與受查單位就年度稽核項目之查核結果充分溝通外,對於稽核過程中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
  2. 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後次月底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3. 內部稽核人員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除應立即作成報告呈核外並應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4. 稽核報告經董事長核准後發文相關單位,若有缺失則請相關單位配合改善。
  • 追蹤缺失改善之執行情形:內部稽核人員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 資訊公告申報作業:內部稽核人員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辦理各項應申報作業。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單位互動情形

內部稽核單位依進度將每月執行查核所出具之稽核報告及工作底稿交付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審閱後若有疑問或指示,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內部稽核單位進行了解。
內部稽核主管除定期列席向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執行情形,並視情況以當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討論,且在無管理階層及業管單位在場時,每年至少與獨立董事就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等事項召開乙次座談會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如下

會議日期

相關議案

獨立董事意見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2/3/9

112年第一次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無意見

獨立董事無意見

112/5/10

112年第二次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無意見

獨立董事無意見

112/8/9

112年第三次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無意見

獨立董事無意見

112/11/10

112年第四次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無意見

獨立董事無意見